精选工程合同范文合集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 篇1发包人(甲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_________。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_________。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
3 工期
3.1 总工期:_____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_________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_________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工程合同 篇2一、提高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意识
1.设定有效的成本核算管理小组。
按照公路工程的相关项目管理要求,进场施工后成立核算管理小组,提高成本核算的岗位管理过程,制定有效的成本管理核算。组织开展公路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签订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制定法人、项目经理核算合同管理制度,设置项目管理手册,完善合同成本管理制度,逐步提升合同管理的思路,以清晰路线逐步提升整体成本核算管理。
2.施工合同技术交底。
项目工程进场后,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人员需要经项目经理同意后,与各个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技术交底,全面分析合同施工工期,合同管理范围,提前做好合同技术分析工作,记录好书面的技术交底,及时规范合同条款,由各个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完成与本部门之间条款要点的执行工作,注意风险评估,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工程项目中需要注意合同管理风险,逐步降低工程量清单输出,合同工期出现延误或提前不可要求索赔,路基的基础地标进度较慢直接影响整体路面的施工,存在工期风险;公路工程合 ……此处隐藏5694个字……—要约生效后但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前
6)要约失效: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为新要约)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
7)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广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8)承诺的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既接受要约)
9) 承诺的特征:
a)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b) 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
c) 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 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的条款:(参见合同法第十二条)
4、 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关系生效)
1)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时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
3) 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定确认书。签定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效力
1、 合同的生效的条件(合同内容发生效力的条件)
1)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4)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2、 有效合同——依法订立的合同,有效应具备的要件为:
1)主体合格
2)内容合法
3)代理有效
4)程序和形式合法
3、 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可撤销合同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5、 效力待定合同
1) 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2) 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3)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
6、 无效合同的确认及其法律后果:
1) 无效合同的最终确认权归法院或仲裁机构
2) 合同确认为无效,则无效合同自始自终无效
3)法律后果为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7、 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应按有效对待,一旦被撤销则等同于无效合同,撤销权人应在自知道或理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利益受损害的一方为拥有撤销权。未经当事人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不能主动撤销合同。
8、无效免责条款
提供格式化条款的一方如果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四、合同的履行
1、 合同履行的原则
1) 全面履行原则
2) 诚实信用原则
3) 守法原则
2、 抗辩权
1) 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2) 同时履行抗辩权
3) 后履行抗辩权
3、 代位权
4、 撤销权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 合同变更的概念——指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调整或改变,而主体关系不变。
2、 合同变更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要遵照其规定。
3、 合同转让——指合同主体关系的改变(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改变)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合同终止的七种情形:
1)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 合同解除;
3) 债务相互抵消;
4)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 债权人免除债务;
6)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 合同解除的方式:(由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各方解除合同)
1) 协议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约定解除 (根据事先订立的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条件满足时拥有解除权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3) 法定解除 (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单方解除合同)
3、 法定解除的五种情形: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违约责任
1、 违约的概念——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构成违约
2、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 继续履行
2) 采取补救措施
3) 赔偿损失
4) 支付违约金或没收定金双倍返还定金等
3、 违约责任的免除——因不可抗力导致当事人违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4、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八、合同争议的处理
1、合同争议处理的方式:
1)和解(协议)
2)调解
3)仲裁(一裁终局)
4)诉讼(二审为终审)
2、合同纠纷仲裁的原则:
1) 自愿仲裁原则
2) 公平原则
3) 独立仲裁原则
4) 一裁终局原则
4、 仲裁程序:
1) 仲裁申请和受理
2) 组织仲裁庭(由3名或1名仲裁员组成)
3) 开庭和裁决(以不公开为原则)
九、合同的鉴证、公证
1、 合同鉴证——一般由合同的签定地或履行地的合同管理机关进行
2、 合同公证——由公证处进行
3、 合同鉴证与公证除法律规定必须进行的以外,一般合同实行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