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4-07-14 19:01:12
关于工程合同模板集锦8篇

关于工程合同模板集锦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地址:

被委托方(乙方):北京艾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xxxx

公司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xx)、法规的规定,经甲、已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委托方指定区域室内空气净化治理施工工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北京美英华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室室内空气治理工程办公区室内除装修有害气体及异味施工。

1.2 工程地点:

1.3施工内容:除装修有害气体施工

二、工程委托范围:

2.1净化工程具体包含:1.室内装修污染空气处理;2.现有家具有害有机挥发物质消除;3.装修异味消除;

2.2治理项目:甲醛、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2.3治理项目:治理后室内空气中上述污染物比治理前(初检数据)明显降低,达到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以复检数据 与国家标准数据对照值为依据。

2.4治理后复检

2.4.1甲、乙双方按国家规范或双方确认的项目或约定的治理指标(见2.2)要求复检验收。

2.4.2、乙方在治理结束后3天至7天内(产品技术要求时间),预检验收所治理工程,并出据复检报告,若约定治理项目在施工工期达不到治理目标,将执行违约责任条例中的规定。

三、合同工期:

工期: 天。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进场为准。

四、质量标准:

按照治理合同、室内空气净化工程治理方案,达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xx(20xx版)。

五、工程委托方式:

5.1本合同采用按建筑平方米综合单价的方式。

5.2综合单价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管理、技术及安全文明施工等。

六、合同价款

6.1 面积金额:合同含税按建筑平方米综合治理面积计算,单价RMB 30元/平方米,治理总建筑积为: 平方米,合同总价为RMB ,大写 元整 。

七、付款方式和约定

7.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总价50%)RMB ,大写: 。

7.2施工完毕同时提交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余款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3甲方付清所有合同款项后,乙方须在7日内提供正式发票。

7.4甲方在正式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首付款,乙方收到首付款后按照甲方要求日期正式开工。

7.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每逾期开工一天,按预付款金额的1%偿付给甲方违约金。

7.6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的金额1%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八、甲方职责

8.1 及时确认治理范围点,并在入场前作好室内清洁工作,不留施工余料,确保装修完工及室内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室内现场未具备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要求的室内施工条件的,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8.2负责向乙方提供水、供电源连接点,配合施工人员施工中的用水用电,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8.3负责组织人员对工程实施监理协调相关工作。

8.4须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书后两日内签字认可完成,有通风系统须正常开启,保持室内光线充足,开窗通风。

九、乙方职责

9.1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报送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9.2乙方项目部如需变更人员安排、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变更。

9.3 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施工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治理的方案施工。

9.4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垃圾清运、施工人员管理等规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服从管理。

9.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和设备等应在1天内退场完毕,做到工完场清。

9.6在治理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7所使用的治理药剂均为国家检测合格产品。

十、暂停施工、工期延误

10.1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规定的完工日期或以前完成本工程。

10.2 乙方的实际开工日期应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0.3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10.4 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正式通知乙方,延期开工并相应顺延工期。

10.5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向乙方发出暂停施工令,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竣工验收

11.1 竣工验收流程

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乙方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后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11.2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甲方在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上签字同意的日期。

十二、合同的生效、争议、解除和终止

12.1 本合同自甲方与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12.2本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同意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12.3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不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2.4所有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各自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其他约定

13.1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准确地通知对方应通知的事项;

13.2本治理合同仅对以上约定事项负责,如果治理结束后,空气质量验收检测前甲方因再次装修或添置家具,改装等原因引起新的污染,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3治理过程中,如因甲方造成的治理时间变化,则治理工期顺延,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治理期,经双方协商后,治理期顺延。 ……此处隐藏12509个字……单项,单价不变;若合同中没有相同的单项,按乙方投标书中的单价组成分析方法、材料单价、取费及优惠率计算,并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2)由于工程质量问题或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导致的变化不作任何调整。

(3)由于投标前,承揽方未认真进行现场查勘而导致的超过招标文件设备清单的材料增补,相关费用不得进行增补。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预付合同总价30%的工程款;

(2)设备进场前付至合同总价的40%。

(3)竣工并验收合格,由甲方进行项目审计。审计完毕,付至审计总额的95%,其余作为质保金。

(4)质保期间乙方能按本合同要求做好维修、保养;竣工验收二年期满,经物业公司和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可结清余额。

(5)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港闸区工程建安发票。

3.结算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揽方在1个月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经总包、监理审核后,报业主审核。业主应在1个月内审核完毕。

要求报送的结算资料如下:

(1)经甲方工程部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

(2)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竣工图纸;

(3)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变更签证单和各种奖罚单(如有);

(4)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工期延误证明(如发生延误);

(5)根据竣工图纸和变更签证计算的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报价书;

乙方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密切配合甲方进行结算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

六、工程质量及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 优良 。若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承揽方负责免费返修,直至达到要求。

2.承揽方在设备进场及使用时,需按照规范要求提供每个设备的原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文件,作为设备进场报验单的附件。

3.承揽方不得私自更改所供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如有违反,承揽方除需将设备更换成合同约定的设备外,仍须承担该部分设备价20%的金额作为不诚信罚款。该条款的约束范围包括在设备进场、系统建设阶段、验收阶段及系统使用阶段。

4.其它要求如下。

(1)弱电各系统设备、材料、施工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以及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且必须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2)设备应有详细的中文使用说明书(如原厂商无中文使用说明书,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交付甲方的维修手册或使用手册中应含有该设备的中文详细操作说明和重点注意说明),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等。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全新、无缺损且未经使用过的产品,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

七、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田爱军 (电话:13773622670) 。乙方驻工地代表: 陆建(电话:13615233312 )。

八、施工及设计变更

1.甲方如需变更设计,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按甲方通知设计、施工。

2.乙方设备清单中的设备品牌和型号,不得以任何借口降低档次。如因技术更新或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品牌的更换,须经甲方、监理审核认可,且所更换品牌型号的性能应均高于报价清单中的品牌型号。

九、竣工验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5个工作日内 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2.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规范、标准、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技防主管部门意见、建设监理意见、甲方主管部门意见等。

3.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期限及时修理或返工,直至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在验收前 5个工作日内 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及其它洽谈记录;

(2)工程竣工图肆套;

(3)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与所有检测合格报告;

(4)其它相关施工资料肆套。

5.乙方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之前,乙方应当将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应免费培训(含提供培训资料)甲方或物业管理有关的操作人员,直至其熟练操作为止。

6.工程完成时,乙方须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完整的竣工资料,且必须为原件(书面资料及相同内容的电子档资料),主要包含正确的竣工图、往来文件、安装验收资料、调试验收报告、产品详细资料、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手册及国家/地方规定之竣工资料。

7.操作及维护手册:乙方应提供至少二份中文操作及维护手册及具有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格式最小为A4尺寸活页夹装。

十、保修条款

1、乙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

2、乙方提供的免费质量保修期和工程维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设备为 1 年、系统为 2年。各系统、设备、材料的品质保证期执行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如各系统、设备、材料的原生产厂商提供高于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之品质保证期,则按原生产厂商的品质保证期执行。保修金为总工程款的5%,且为总工程的一部分。

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和工程维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运行保养。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并应在2天内免费修复或更换出现缺陷或品质不符的部分与设备。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5.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甲方或用户未经乙方事先同意进行改造而引起的设备、线路损坏,或因误操作引起的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乙方应按本条第3款的约定进行保修,可收取适当的维修成本费用。

6.质量保修期和工程维保期满后,维修中止。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则另行签定维护保养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2.乙方如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20 %)及经济损失。

(1)乙方延迟竣工达 10 天。

(2)乙方伪造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资质等。

(3)乙方有贿赂甲方行为的。

(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进度明显低于项目要求,并影响到其它工种的正常实施的。

(5)设备材料的品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或使用贴牌和假冒伪劣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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